根据《大连民族大学专职科研岗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况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数量
依托于学校经费充足的高水平项目负责人(合作教授),设置“专职科研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具体计划详见http://zp.dlnu.edu.cn。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科研业绩比较突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全脱产、全职来校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对于申请进入人才紧缺学科领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含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5.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具体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民族大学招聘网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招聘信息公布后即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dlnu.edu.c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应聘材料,材料包括: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各学习阶段验证报告、职称证书电子扫描件、个人承诺书以及学术成果证明等。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专职科研岗-个人材料”。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并择优确定拟考核人选。
(五)考试
通过学术报告、公开试讲、实践操作、答辩等形式进行考试,考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应聘人数等情况采取等额或差额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票数要达到全体评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差额票数要达到全体评委的二分之一及以上,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
(六)考察、体检
学校对通过考试的人选进行考察,并通知到学校指定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主动放弃者,学校视情况研究是否根据票决结果依次递补。因不可抗力影响,考察、体检等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报审
根据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大连民族大学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履行聘用手续
五、聘用相关说明与聘用后的待遇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专职科研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2年。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享受学校被聘用岗位相关待遇。
六、本公告同步报学校纪委备案,招聘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任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45529 0411-87509391
招聘网站:http://zp.dlnu.edu.cn
地 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 编:116600
大连民族大学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