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为一体,科室设备齐全、专业设置完整、医疗设备先进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有一支享誉上党、技术精湛的专家和经验丰富的医疗队伍,医院占地面积11240㎡,现有职工26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1人,中级职称78人。开放床位150张,设置37个管理、临床、医技科室,担负着长治医学院、长治卫生学校的教学带教任务。拥有1.5T日立超导核磁共振、进口西门子螺旋CT、进口飞利浦四维彩超以及韩国DR、柯尼卡CR、电子内窥镜、心电工作站、多功能麻醉机和进口的先进检验设备等。曾荣获原卫生部“肝炎防治健康教育计划健康课堂”荣誉称号,连年举办省市级各种学术会议,搭建良好交流平台。

医院心血管内科为长治市重点专科,肝病内科曾经为郑州铁路局重点专科,目前有长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铁建南路第二卫生服务点一个、漳电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个,长北街道医养结合管理部一个。设置床位100张,初步形成以“医养结合、中医、疼痛、康复、安宁疗护”为一体的老年病专科特色。我院是长治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长治市原郊区公安局法医协作医院,长治市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公司定点医院,郑州铁路局职工、家属、离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现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岗位需求拟招聘工作人员9名,详见《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3.符合招聘简章年龄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业证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治市卫健委官网、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30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附件3);另准备各岗位所要求的资质证明(包括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将以上应聘材料打包成一个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zsyrl@163.com )。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注意:邮件命名不正确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资格审核

人事科组织对其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面试的人选。报名人员未达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报名比为1:1及以下情况,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面试或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或能力测试形式。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或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笔试、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关注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需在三甲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七、考察考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经资格审核、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5日内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招聘环节中体检、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十、录取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一经录用,与医院首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所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硕士试用期一个月,大专、本科学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待遇

(1)享受我院同类员工相同工资福利待遇。

(2)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十二、 监督检查

资格审核、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环节,由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5-5823165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355-5822627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制人事科

附件:

附件1(招聘简章)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