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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10:45:51 

一、学校简介

铜陵学院是一所财经特色鲜明,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文、理、艺、法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公办高校,是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积极探索应用型高校办学之路,2008年率先提出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应用型高校的办学理念,并发起创立了“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行知联盟),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光明日报》评价此举“为新建院校谋求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2018年5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10月获批安徽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4个二级学院(部),6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9100人。

学校坐落于素有“中国古铜都、当代铜基地”之称的铜陵市。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下游,北接合肥,东邻芜湖,西临安庆,南连“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太平湖),是“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之一、皖中南中心城市。京福高铁与宁安高铁、京台高速与沪渝高速在铜陵交汇,沪铜铁路、铜九铁路穿境而过,市区距九华山机场24公里。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

  

二、招聘计划

(一)2020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注:高层次人才包括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各类人才具体标准详见《铜陵学院引进与稳定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院党发[2020]2号文)。

(二)2020年教师岗位人员(硕士)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三)2020年专职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等要求。应聘教师(不含实验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硕士生,须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者,国(境)外硕士相关专业学制须两年以上(含两年)。应聘教师岗位(含实验岗位)的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一般应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条件

教授年龄条件按照《铜陵学院引进与稳定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院党发[2020]2号文)执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职辅导员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于学校急需的紧缺高层次人才,经学校研究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年龄可适度放宽。

(四)学历条件

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五)健康条件

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者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

3.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经公示,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一)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为其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聘期内按照校内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中副教授以下职称的博士,三年内校内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专业技术七级工资标准)。同时,学校根据不同人才层次提供相应的安家费、科研经费和校内人才津贴,参照标准如下:

人才层次

安家费

(万元,税后)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校内人才津贴(万元/年)

理工科

人文社科

一类人才

面议

600

300

100或面议

二类人才

面议

300

150

60或面议

三类人才

面议

100

50

40或面议

四类人才 (一档,有博士学位)

90(或提供15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20

15

为四类人才一档每年提供人才津贴14000元,二档每年提供人才津贴12000元;为五类、六类人才每年提供人才津贴8000元)

四类人才二档,无博士学位)

80(或提供12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15

10

五类人才

50(或提供9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10

8

六类人才

45(或提供8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8

5

注:引进人才若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的,就高享受引进待遇;若无合适房源,则实行货币化管理;为以上一至三类人才一次性提供电脑补助3万元,为四至六类人才一次性提供电脑补助0.8万元。

柔性引进人才的待遇及全职引进人才的其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铜陵学院引进与稳定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院党发[2020]2号文)、《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选聘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8]26号)等文件执行。学校积极地与铜陵市有关部门联系,依据《铜陵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方案》(铜人才[2019]11号文)落实铜陵市的高层次人才政策。我校引进的在铜陵市新落户籍且在铜陵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就业满5年后,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的一半购买。经社会化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铜陵市新落户籍的,由市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2000元补贴。

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先享受了铜陵市政府给予的住房政策,则我校提供的安家费按照上述标准的50%发放。引进的无博士学位的教授先享受了铜陵市政府给予的住房政策,则我校提供的安家费按照上述标准的85%发放。引进的三类以上人才面议。

(二)硕士研究生实行不占编制聘用(即过去的“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新落户铜陵的,市财政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最高给与每人9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享受上述补贴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未满5年过户所购住房的,相关补贴予以退回。

(三)按现行政策,引进人才可申报地方政府给予的相应的优惠政策及绿色通道服务。

五、人才标准

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或以上相当层次专家。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二类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工程暨“四个一批”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或以上相当层次专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三类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平台)负责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近5年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以上相当层次专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四类人才:除上述一类、二类、三类人才以外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文社科类:近五年来,在本学科二类以上刊物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以上,且具有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或二类以上教研项目的经历,或获得过二类(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理工类:近五年来,在本学科二类以上刊物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以上,其中须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且具有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或二类以上教研项目的经历,或获得过二类(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五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较高水平博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刊物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以上(应届博士生可与导师合作完成,以下同);或参加一类教研项目(前5名)或二类以上科研项目(前5名),或主持二类以上教研项目或三类以上科研项目,项目均须有阶段性成果,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二类论文。

2.理工类:在本学科一类刊物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以上,其中须在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参加一类教研项目(前5名)或二类以上科研项目(前5名),或主持二类以上教研项目或三类以上科研项目,项目均须有阶段性成果,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一类论文。

六类人才:其他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及以上刊物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至少1篇;或参加二类以上教研项目(前3名)或三类以上科研项目(前3名),项目均须有阶段性成果,并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理工类:在本学科一类刊物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至少2篇;或在二类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须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参加二类以上教研项目(前3名)或三类以上科研项目(前3名),项目均须有阶段性成果,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一类论文。

上述论文及项目分类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中规定的分类标准执行。

六、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应聘者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自荐材料:下载并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并附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自荐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请发送电子版自荐材料至招聘邮箱:zp10383@tlu.edu.cn 。

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含实验岗位)以及应聘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务必寄送纸质版自荐材料至铜陵学院人事处且须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应聘岗位,并同时将电子版自荐材料发送至zp10383@tlu.edu.cn,电子版自荐材料主题格式: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届时材料审核以寄送的纸质版材料为准。招聘岗位有明确条件要求的,请附上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等。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纸质自荐材料,请通过顺丰速递或EMS邮寄;电子自荐材料,大小不宜超过10MB。

(2)报名截止时间:教师岗位(含实验岗位)截止于2020年5月15日,在此之前达到规定报名人数的岗位随即组织招聘,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不再受理报名,岗位完成招聘的情况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页有关公示;专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截止时间为学校考核前一周,届时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发布通知。

对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报名时间的限制,常年招聘。

2. 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投递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和各用人部门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年龄、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以及相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以校园网公告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3.考核考试

(1)应聘教师岗位(含实验岗位)的人员

教学院部将初步考核后的各岗位应聘人员材料报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试讲(面试)、学校及专业背景考核、学术背景考核三个部分。

试讲(面试)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的三个分组(经管组、理工组和文法体艺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院部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应聘院部的负责人和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考核组依据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分,现场合成试讲(面试)成绩并告知应聘人员。学校及专业背景考核、学术背景考核由学校聘请专家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支撑材料依据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试讲(面试)、学校及专业背景考核、学术背景考核三个部分合成确定,各部分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考核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60%+学校及专业背景考核成绩×20%+学术背景考核成绩×2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试讲(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含实验岗位)的,如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3:1,或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2:1,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可简化考核程序,博士人员一般只进行试讲和面试,教授进行面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学术成果按照《铜陵学院引进与稳定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院党发[2020]2号文)执行并经学校认定。

(2)应聘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育教学及高校管理的认识、个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等。其中,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可根据招聘部门申请、结合专业要求单独命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状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特长、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组织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其中,考核组外聘专家数量占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应聘同一岗位(专职辅导员按性别)的,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按照至少3:1的比例进行,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为男8名、女6名,根据应聘专职辅导员的考试总成绩,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根据应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学校将择期举行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考试共安排2天,根据笔试成绩,依据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页。

(3)所有考试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考核小组结束考核并评定总成绩后,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4.体检考察

(1)学校人事处通知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填写《铜陵学院人才招聘现实表现调查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由学校各用人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在审查《铜陵学院人才招聘现实表现调查表》的基础上,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入围人选的政治业务素质、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应做到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人事处。

5.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确定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 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高层次人才办理入编手续,硕士及本科人员办理不占编制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在接到通知后2周内未到校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上岗的,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7.材料上报

相关招聘材料呈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过程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8.其他说明(此条款仅适用于硕士及其他岗位人员)

(1)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研究需要递补的,则按照规定程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a.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b.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c.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d.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e.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拟聘用人员若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经公示无异议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须支付学校招聘损失200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徐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562-5881979、0562-5881069

邮政编码:244061

网址:http://rsc.tlu.edu.cn/

E―mail:zp10383@tlu.edu.cn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人事处

  

特别提示:我校2020年度人才招聘公告(含进人计划)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若有变动,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特别提醒:我校2020年招聘不收任何费用(除拟聘用人员违约外),请广大应聘者注意,以防受骗上当。

本招聘公告由铜陵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来源:https://rsc.tlu.edu.cn/s/7/t/19/12/43/info702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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