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外文职森管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招聘人数16人。其中:福兴社区2人、润福社区2人、碧福社区2人、泽福社区2人、石月亮乡天保所1人、马吉乡天保所1人、鹿马登乡天保所2人、上帕镇天保所2人、架科底乡天保所2人。统一招聘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岗位。
二、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与县林草局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同期满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考评考核,依据考评考核结果签订、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工资为3500元/月(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绩效)。差旅补助参照工作地行政事业单位补助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同等条件下,党员、退役军人和林业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5.具有福贡县户籍并长期生活在福贡的公民;
6.自愿从事林草工作,热爱林草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不宜从事林草工作的;
8.村委会干部原则上不得参加报名;
9.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周未照常上班),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福贡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江办(204室)。
4.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经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
(三)考试
考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专业教材。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2:1进行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岗位匹配、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应聘者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福贡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江办,0886-3411132。
通讯地址:福贡县上帕镇上帕居委会八一小区军民路1号。
福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