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校成立于1953年,现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建校69年来,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名,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9次被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评为“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现开设本科专业42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和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教职工612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3个,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正在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力奋进。
二、引进计划
2022年面向社会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以上,详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2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和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治学严谨,学术道德正派;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5.年龄要求: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内蒙古自治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列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等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策”政策,对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执行。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等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应聘人员需认真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5年的业绩成果,其它有关证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PDF一并发送至二级学院和人事处电子邮箱(hhhtmzxy_rsc@126.com)。报名人员要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联系确认报名成功;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严格按照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人员,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进入面试环节;对未通过审核的及时反馈。
(四)面试。学校按程序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对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面试专家组在面试现场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通过面试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公示。根据资格审核、面试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对拟引进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聘用。经对拟引进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五、其它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或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人才工作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未尽事宜请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人事处联系咨询。
联 系 人:赛老师、包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85582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2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2年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