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校现有77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7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211工程”重点培育学科,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民族学、水利工程、草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能源化工、设施农业、生物技术、生态恢复、土建与水利工程、草畜产业等11个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现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0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9个。柔性引进院士29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6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15人,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25人,1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8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被遴选为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10人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8人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内引才312工程”。
面向未来,学校将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争创一流、依法治校和综合改革”的原则,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把宁夏大学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西部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宁夏大学热忱欢迎您的加盟!
一、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学校引进各类高水平人才和高素质团队,基本条件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学术视野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具备一定创新能力,能够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一)高层次人才
1.杰出人才(A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境)外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A类标准的杰出人才。
2.领军人才(B类)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一、二层次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海外著名大学教授;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B类标准的领军人才。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拔尖人才(C类)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第三层次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主持人);国家级或国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达到C类标准的拔尖人才。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青年优秀人才(D类):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五年业绩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SCI、EI期刊检索论文4篇;或被SSCI、A&HCI全文收录2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
②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SCI、EI期刊检索论文3篇;或被SSCI、A&HCI全文收录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
③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SCI、EI期刊检索论文2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
④学校紧缺专业、特殊学科急需的博士;国(境)外毕业博士;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SCI、EI期刊检索论文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才待遇
1.A类: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0万元,提供20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年薪不低于100万元(含工资、岗位津贴等)。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配备学术助手、组建团队。
2.B类: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50万元;理科(含农科)提供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提供8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年薪不低于50万元(含工资、岗位津贴等);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配备学术助手、组建团队。
3.C类: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理科(含农科)提供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提供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年薪不低于30万元(含工资、岗位津贴等)。
4.D类: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50万元。其中①按50万元执行,②按40万元执行,③按30万元执行,④按20万元执行;理科(含农科)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社保及学校岗位津贴等待遇。
对柔性引进或者合同引进的人才或者人才团队,学校可实行岗位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薪酬分配方式,具体由用人单位、学校与本人协商;对于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引进对象,除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应待遇外,还可申报自治区提供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二)引进对象配偶安置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现有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和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人才的配偶问题,统一纳入学校公开招聘和遴选计划解决。对于特殊人才的配偶问题,学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议解决或报请自治区协调解决。
三、应聘方式
(一)高层次人才
我校常年招聘各学科高层次人才,2017年优先引进学科详见《宁夏大学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将个人详细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学术兼职、负责或参加科研项目情况、代表性成果、重要论著目录、论著被引用情况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ndrc@nxu.edu.cn或与各招聘单位负责人联系,学校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审批。
(二)青年优秀人才
招聘计划年度内有效,引进人才学科及人数详见《宁夏大学2017年博士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根据《宁夏大学2017年博士招聘计划》(见附件),登陆宁夏大学招聘网站(http://rczp.nxu.edu.cn/zpsys),注册成功后可查看招聘信息,并在网站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人事处复审;复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四、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晓梅何苗
联系电话:0951-2061065
工作邮箱:ndrc@nxu.edu.cn
办公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行政楼914室
附件1:宁夏大学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2:宁夏大学2017年博士招聘计划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xlsx】
附件【附件2:宁夏大学2017年博士招聘计划.xlsx】
来源:
http://rsc.nxu.edu.cn/info/1007/1850.htm
|